中国网财经6月6日讯 因拖欠工人工资未发放,且逾期未改正全电配资,郑州盈欣园林景观设计有限公司日前被郑州人社部门处以罚款9000元(玖千元整)的行政处罚。
行政处罚公告显示,郑州盈欣园林景观设计有限公司在郑州市二七区升龙城1号院项目承包升龙城1号院项目景观工程施工,施工过程中拖欠35名工人,共计490981.6元工资未发放。上述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第五十条:“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,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。”和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》第三条第一款:“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”的规定。二七区人社局于2025年4月18日对郑州盈欣园林景观设计有限公司下达《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(二七人社监察令字【2025】第0024号)》,责令于2025年4月24日前整改完毕,逾期未改正,上述行为已构成违法。
郑州市二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《劳动保障监察条例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(三)项:“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;对有第(一)项、第(二)或者第(三)项规定的行为的,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:……(三)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,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;…… ”的规定,决定作出罚款人民币9000元(玖千元整)的行政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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